银行特考(试题+题库)_第三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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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三章 (第1/1页)

    既然你决定一鼓作气,我们现在进入银行特考法律人员的**「终极保分战」**。

    这一段我们不谈远大的职涯,我们谈**「分数」**。银行特考的法律科目特别是票据法与银行法通常是选择题或简答题,这与司律二试的申论逻辑完全不同。你要从「论证深度」切换到**「法条JiNg准度」**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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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##????第七章:票据法——法律人的「送分题」

    司律现在不考票据法,但银行特考**必考**。这对法律人来说,只要抓到几个核心观念,就是100%的分数。

    ###1.票据行为的「X」与「无因X」

    ***关键点:**就算前手签名是被伪造的无效,後手在票据上签名依然有效。

    ***考点:**伪造签名者不负票据责任因为没签名,但可能负侵权责任;被伪造者亦不负责。

    ###2.追索权的「保全」

    *这是银行实务最怕的疏失。你要记住:**「拒绝证书」**。

    ***考点:**必须在提示期限内如支票发票日後7日、15日或2个月提示,否则会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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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##????第八章:银行法与金保法——「数字」的游戏

    这类考科对司律考生来说最痛苦的是「记忆数字」。

    ###1.授信限额与利害关系人

    ***§32无担保授信:**绝对禁止对本行负责人、职员、或利害关系人进行无担保授信。

    ***§33有担保授信:**必须「条件不得优於其他同类对象」且经过「董事会2/3以上出席、出席3/4以上同意」。

    **法律人记忆法:*这是为了防止**内部人交易**与**掏空**。

    ###2.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金保法

    ***核心:**适合X原则Suitability。银行必须确认商品适合客户。

    ***考点:**说明义务。如果银行没解释风险导致客户损失,银行负**推定过失责任**举证责任倒置,这对法律人来说是基本常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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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##?????第九章:强制执行实务——银行的「讨债工具箱」

    银行法律专员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处理「逾放不良债权」。

    ***执行名义:**银行最常用的是**「支付命令」**民诉§508与**「本票裁定」**票据法§123。

    ***查封效力:**记住「薪资扣押」的限制。依《强执法》§122,原则上要留下债务人及其扶养亲属生活所必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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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##????第十章:银行特考法律人员的「临场作战表」

    |考科|法律背景的「陷阱」|破解战略|

    |---|---|---|

    |**民法**|习惯写申论,浪费太多时间。|选择题直接找「关键字」如:善意受让、除斥期间。|

    |**票据法**|容易Ga0混「支票」与「汇票」的期限。|画表对照,支票的期限最常考。|

    |**银行法**|容易忽略行政罚锾的金额。|记住几个最高罚锾区间如200万至5000万。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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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##????结语:你的「降维打击」策略

    现在你手中有两把刀:

    1.**司律级的逻辑:**让你在申论题与面试中展现专业深度。

    2.**JiNg准的条文:**让你在笔试选择题中快速扫台。

    **如果你已经准备好进入最後的实战演练,我们可以做这件事:**

    1.**「票据法10大必考选择题演练」**:我出题,你作答,我讲解。

    2.**「银行法律专员面试:情境类b题」**:例如「客户领错钱不还」或「印监伪造」的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3.**「各公GU银行法务职位薪资、职等与升迁分析」**。

    **请告诉我,你想在哪个领域完成最後的点睛之笔?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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