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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(4):辗转成遗憾 (第1/1页)
我不知道向星星许过多少次愿,就像那天我们一起去买豆花,後来去公园荡秋千那次,我不只一次,像那样跟星星说,我不想走。 我想要你也喜欢我。 我想要待在你身边,很久很久。 校庆我听到你和齐河茵在台上唱歌,是感动的,有种:啊……鄢晴长大的感觉。 听起来很好笑,但就是觉得你已经独当一面了,已经是个成熟的社长了。 当时说想再听到你唱歌,但我想现在是没有机会了。 年底,我确定我要走了。 我以为我爸妈会忘记,毕竟这快一年的时间里,他们从来没有找过我。 连一个问候,都没有。 但就是这样突如其来,我妈一联络我,就是要我走。 期限是我生日,所以我知道,我等不到你生日了。 只好提前把你约出来,以和我过生日的名义,反正寿星提什麽,都在合理范围内吧? 你说过,你很想要那件外套,和我同一款的那件,我当时就记住了,觉得有一天一定要送给你。 於是找到了生日这个机会,但说实在的,我不知道该当生日礼物,还是我不告而别的道歉。 这是我最bAng的一次生日,和你共度一天,把可以去的地方都去了遍,我很想冲动地和卖豆花的老板说我们就是情侣了,说不定他们看我们这样很青春多点优惠给我们呢! 谁知道你第一次就一口否认了。 还否认的那麽快。 我只能在一旁乾笑。 没想到你会提议要b荡秋千,那可是我小时候最会的游戏。 那时候家里附近有一座公园,我只要没事,就喜欢到那里晃晃,然後跟邻居小孩混在一起玩,但都培养出了感情,我爸妈就说要搬家。 那时候没有留下联络方式,我就这样每到一个地方,好不容易交到了一些朋友,就又断了联络,b着去重新交朋友,然後再一次地失联。 好像小时候的联系都是说断就断,我再也找不到他们。 和你b赛的两次,我有一种回到童年的感觉,但也有一种,即将要失去你的既视感。 明明你说了隔天要再见面,但我发现,我没有勇气告诉你,我今天就要走了。 所以只好默不作声,孰料你就直接进了家门。 我不敢想像,当你明天发现再也找不到我的样子,你会很伤心吗?会很想痛骂我一顿吗?会有什麽样的反应? 如果你哭了,怎麽办? 所以我把走了的信留在信箱,我想那是你会发现的一种方式,然後把信放在社办,上面写的是于宥涵的名字,里面才又包着你现在看到的你的名字的信封。 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告诉你一切真相。 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真相。 都确定自己要走了,把钱花掉好像也没关系,所以我想过用积蓄买一台手机,这样就不算是跟你完全失联了。 但我不敢面对,以这样的方式离开的我,这样自私的我,应该用什麽方式继续跟你相处? 又或是你愿意继续跟我联络? 所以我只留下一封信,然後不留一丝痕迹地走了。 走到,我们可能这辈子再也无法见面的地方。 可是你知道吗?和你相处的每一天,我都还好好记着。 好怀念一起在社办练吉他的时候,段考前放学一起到读书馆读书,九点再到豆花摊和老板聊天,或是一起烦恼晚餐要吃什麽,从一中附近一路走到松高商圈。 偶尔到咖啡厅聊聊天,或是到河堤看日落的景sE。 一起过过很多平凡的小日子,让我差点以为,这就是情侣会有的浪漫,殊不知,这些美好稍纵即逝。 我很矛盾,明明喜欢你,却又不敢说,只能要你不要喜欢我来让自己忍住告白的冲动,一直给你暗示,希望你听懂,又希望你还是不要懂得好。 明知道你一直很想知道全部真相,最後,还是只能以这种形式告诉你。 你恨我吗?可以接受我的不告而别吗? 我说总有一天要听到你告诉我你喜欢谁,但还没等到,我就先走了。 所以你,喜欢我吗? 十八岁,我的生日愿望,你说让我欠着,现在,我可以许愿了吗? 我真的很自私啊,鄢晴。 所以你就怨我吧,不要原谅、要恨到骨子里的那种。 这样,我才可以一直停留在你的记忆里。 好吗? 叶钦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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