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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 黏土(下) (第1/3页)
既然要当媒婆,穿成一个粉娃娃必定不好,岑典上楼去换一套衣服。 刚要开门,敏姨抓着剪子和敞开领口的旗袍小跑过来。 “岑小姐,我做好了!我做好了!”旗袍的边角缀着个线头,随她跑动的动作飘荡。 深蓝的底色,点缀的粉红,领口绣的花样美的像是热带鱼的眼睛,点睛之笔。 微微惊喜,岑典想接过新做好的旗袍,可敏姨不让。 避开岑典的手,敏姨笑道,“得先试试,是我着急了,得先让你试试合不合身再说“做好了’这句话。” 房间里,光着身子,岑典任敏姨拿衣服在她身上比划;镜子前,看她手里依旧捏着剪子,像是忘我忘了放下,眼珠子疲劳转着,还有眼下深沉的黑眼圈。 良心发现似,岑典拍拍敏姨的肩,扭捏道,“辛苦你了,一夜没睡,就为了为我把衣裳绣好花。” 难得收到岑小姐的体谅,敏姨不好意思,“啊,没有,我就怕晚了。已经晚了,不能再晚,事不过三是不是?” 说罢,又说,“不过你也奇怪,喊我做一套这样的衣服,我这布是专拿来做围裙的,怎么突然想要一套这样花纹的衣服……说起这个少爷房间的窗帘破了我还没补,也不知是怎么破的……” 有线头就剪,有瑕疵就抱歉,发现窄了或宽了就拿笔记手上,看着敏姨忙碌的样子,岑典突然笑地出神。 镜子里的裸体女人也学她笑了。 “不晚,刚刚好。”挺挺修长的颈子,岑典听见那个女人说。 当不成粉娃娃,当个小粉娃娃也很好。 都很好。 扭着屁股下到二楼,一左一右,新旗袍是夏装,裁剪太修身,尤其是臀腰处,快要撑爆开。 敏姨劝她不要直接穿上,她拿去改改,改得合身了再拿给她,岑典不依,找了个这衣服本就是要当媒婆时穿的借口。 “假设——若我穿着不修身的宽衣服,帮人牵线时,女方一直盯着我,你怎么想?”岑典郑重其事问敏姨。 “不修身,就看不见你的身材,还盯着你看,多半是爱你的脸。”敏姨老实回答。 “那我穿个修身的,她还盯着我呢?” “多半是爱你的身材和脸,啊——”敏姨捂嘴,脑中推测出一个难以置信的答案,“那岂不相当于爱你这个人?” “对。”岑典眨眨眼,“那这女的估计不喜欢男人,喜欢女人。” 敏姨惊恐摇头,“少爷可不能与这样的姑娘结婚!” “就是啊,五五怎么能和这样的姑娘结婚!!” 岑典拼命应和,仿佛来晚了抢不到菜,站在菜市口,引导同样买不着菜的一起辱骂买着菜人的泼婆娘。 小步子转过拐角,看见客厅墙上新挂上一幅漂亮的毛笔字,“三民主义”。 红木框亮玻璃,大白天亮的很,玻璃角落上反过晴天太阳影,侧着看像面青天白日旗。 这景象在下野老军阀的客厅,实在刻意。 看来这位客人的确家世非凡,需要在房间的四处潜移默化地讨好。 叶家累积人脉时的赏心悦目名不虚传。 等客到来,五五翘腿靠坐在字框下的长沙发上翻书,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不紧不慢的侧脸,睫毛卷翘如蝶,光影的加持使他看起来似真似幻。 叶大霖让他按最高的礼仪穿戴,他也没得挑,作为叶大帅的儿子,军装即是最高礼仪。 书单手捧在手心,要翻页了,另一只撑着脑袋的手过来帮一帮忙;屋里不冷,没披外套,外套披在沙发的边上,白色薄内衬让他宽实的肩膀展露出来。 余光瞄到岑典走近,他从本就看得心不在焉的书中抬眼,正要翻页的手停住。 眯起眼,仿佛安憩时察觉猎人靠近的野兽,会呜呜的吼响。 全当看不见警告,岑典再一次勇闯天涯。 见过顶着暴雪扫地的扫地僧,茫茫中,明明徒劳,扫之不尽,却非要扫,就像是在人来人往的客厅安坐看书的人,说心境至纯也好,说忘我看书能专心入定也好。 岑典都不信。 信才有鬼。 “基因一脉相承,叶家也不过如此。”指着墙上的四个大字,她笑着,来到沙发旁边。 在楼上换好衣服后,她重新补了口红,是很适合蓝色衣服的红颜色。 五五把手中的书撂下。 叶家,没人是傻子,知道她在嘲讽叶家人爱“投人所好”的毛病,他先是目不转睛盯着岑典,随后自嘲一笑,偏开腿让她进来。 “冯小姐留学法国,极爱烂漫文学,我需要恶补之类的书。” 本以为他不会回话,岑典有些诧异。 桌面上摆着的绿叶红玫瑰,就像是血的红和弹壳的铜绿,昨日划破床单的滋啦声仿佛还在耳边。 自认为十分了解叶家人,不记仇在他们身上绝不可能。 “真用心,看来关于你的传言还是不假的多。” 摘了搭在茶桌面上的银制半圆餐罩,岑典故意不坐在沙发,而是选择背对着在五五的腿边蹲下。 雪白脚腕被深蓝色布料裹紧的臀部遮了三分之一,剩下的三分之二像是刻意的对比—— 看,我叫肌肤,我有多白,而我在布料之下的其他地方更白! 会引诱来蜜蜂的、任人采拮的白。 那餐罩是岑典从厨房随手拿的,用来盖住她尚未完成的黏土。天津靠海,有海风抚慰,却属于北方,总是干燥,暴露在空气中的黏土没几个小时就会燥得硬邦邦,但若用东西盖严实,干燥的过程就会延缓许多。 探索生活中简易事物的多种作用,岑典义不容辞,就像她曾用堵门的大理石条松动后庭、用别人忘记的弹壳自慰一样。 废物利用,简直贤妻良母。 “哦,他们怎么传言我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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